私改卫生间非小事 法律风险要留意

改造技术可行
宽大、明亮、漂亮的卫生间是不少人的梦想 。然而买到的房子可能不尽如人意 , 或者不能满足个性需求 。类似潘女士这样的卫生间太小的业主并不少 。而卫生间太小 , 或者卫生间与其他房间的位置安排不合理的也比比皆是 。
一般情况下 , 由于下水管道的位置不能改动 , 这种情况往往将成为永久的遗憾 。不过 , 近两年来 , 利用新技术 , 只要上水管道引入没问题 , 且空间足够 , 完全可以不用顾虑下水问题 , 就可以在房屋的某个位置加建一个卫生间 。
专家介绍 , 潘女士想把储藏室改成卫生间 , 需要考虑从厨房引入上水 , 加装隐蔽式水箱、管道 , 并需要安装污水提升泵 。防水、下水等方面要做些功课 , 从技术上讲 , 是完全可行的 。
不过 , 要做这类改造 , 需考虑上水管道引入是否麻烦 , 以及是否安装洗衣机、淋浴房等需要大量排水的物品 , 根据排水量大小选择相应型号的污水提升泵 。专家提示 , 除了改造方的设备和安装费外 , 在改造之前 , 业主还需承担上水管道改造费用、支架安装完后将其用水泥等材料做成假墙等费用 。
法规禁止乱改
将储藏室改成卫生间倒也可以理解 , 但随着技术的进步 , 有些业主发展到了将厨房、阳台改造成卫生间 。对于这种改造 , 接受采访人员采访的工程专家都表示并不符合相关规范 。京华时报采访人员查阅到 , 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 其中第5.4.4条:“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该条文为强制性标准 。而住建部下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 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专家提示 , 即使具备施工条件 , 业主在进行相关改造时仍要三思而后行 。
■相关案例
【私改卫生间非小事 法律风险要留意】私将厨房改卫浴被诉
11月18日 , 《长江日报》报道 , 一位业主因将厨房和客厅改造成豪华卫生间 , 被楼下邻居告上法庭 , 并最终被判限期恢复房屋原状 。
2005年 , 刘某买下武汉的一套房屋 , 并将开发商设计的厨房与客厅间墙体拆除 , 改建成时尚卫生间 。去年3月 , 赵某一家人入住刘某楼下的一套房屋 , 并很快发现 , 自己家的厨房顶上 , 竟然是刘某家的卫生间 , 觉得十分“晦气” 。有好多次 , 赵某家人正在做饭 , 突然头顶上就响起“咕嘟嘟”的马桶冲水声 , 心情大坏 。虽然刘某改装卫生间已经7年了 , 并未发生漏水现象 , 几经协商不成 , 赵某最终将刘某告上法庭 。
法官判决称 , 一审法院认为 , 刘某与赵某是相邻的物权人 , 其行物权应该遵守法律 , 遵守社会公德 , 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人合法权益 , 彼此之间应该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 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 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在本案中 , 刘某装修房屋时自行将原厨房与客厅的墙体拆除后改造成卫生间 , 且卫生间处于赵某厨房的上方 , 其行为一方面违背了建设部的规定 , 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功能;另一方面也有悖习俗 。刘某的行为给赵某及家人的生活和心理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 故赵某提出刘某拆除建于厨房与客厅处的卫生间 , 以排除相邻权益损害的诉讼请求 , 合理合法 , 遂判决刘某将房屋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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