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三中 瓮安少年杀人事件( 三 )


这样的事情一直在发生,被选中的学生通常不会上报学校,有人觉得丢脸,有人担心告诉老师后反遭报复。和陈泗翰一样,他们选择默默忍耐。直到那天下午,陈泗翰用一把刀结束了这一切。
第一刀刺伤了李明明的右锁骨,留下了指关节大小的伤口。李明明还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把黑色的裁纸刀,捅了陈司翰的左背部。在搏斗中,陈司翰捅了第二刀,转身逃跑了。李明明持刀追了十几米,慢慢摔倒了。当他被送往医院时,伤口还在流血,没过多久,他的胸部就不见了。
在警察局录口供时,贺成提到是陈泗翰主动向他要的那把刀。陈泗翰的母亲李荣惠到学校找过贺成。她说,他们面对面地坐在学校办公室里,贺成查看了他们的手机没有开启录音,远远放到一旁,才开口,“嬢嬢,我是看陈泗翰被打得太可怜了,我才给他递了把刀。”
陈司翰的代理律师林后来看了卷宗,发现何成的三份供词不一样,一些细节也不一样。但法院最终认定,陈司翰在单杀邀请下准备了一把夹刀,主观上追求的是伤害对方的动机和意图。
左背部的刀伤也让陈泗翰躺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为左侧开放性气胸,当场发了病危通知书。李荣惠说,当天晚上,政府人员就到了医院,催着他们给李明明家赔钱,达成和解协议。
瓮安人习惯于在2008年之前划分瓮安的发展历程。2008年,瓮安三中二年级一名女学生死亡,家属不同意调查结果。维权逐渐发展成轰动全国的打砸抢烧事件。县政府大楼和公安局被烧毁,100多名警察受伤。
再处理类似事件时,瓮安县政府反应迅速。2014年5月2日,在政府协调下,陈家赔付李家“死亡丧葬费和赔偿金共计11万元”。李荣惠说,当时家里前前后后只凑出来5万,“还有6万是政府掏的,让我们不要说出去,不要把事情闹大。”
陈司翰当时并不知道大人之间的谈判。他想尽快回到学校。他马上就要参加中考了。大约在5月13日,陈司翰在母亲的帮助下被送到学校。放学后,李荣辉看见三四个黄头发的男孩围在学校门口。她急忙去找学校的保安。我在医院做手术的时候,表哥在医院的走廊里看到几个染了头发的孩子,找陈司翰报仇。
没敢继续到学校上课,陈泗翰选择在家里边养伤边复习。2014年6月4日是陈泗翰的15岁生日,几个同学到家里帮他过生日。他记得那天他们一块唱了好多歌。5天后,陈泗翰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瓮安县公安局批准逮捕,父母甚至没来得及好好跟他交待几句,陈泗翰已经进了看守所。
2014年8月29日,瓮安县人民法院认定陈司翰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持刀刺伤他人,致被害人死亡。他犯了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八年徒刑。金生和何成在这场争斗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他们都有过错,每人都要承担20%的民事责任。
接到判决,陈泗翰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紧缩着,机械地按手印、签字。
李荣辉在家哭了一整天。她和丈夫陈善坤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地律师向她保证,这是过度辩护,最高可判五年。
李荣惠想过要追究校方责任,但陈泗翰不让,怕连累班主任薛老师,他对李荣惠说,“老师也没有办法。”在他的描述中,薛老师带了他近三年,总是鼓励他好好学习,每周给李荣惠打电话告知他的在校情况。出事前两天,陈泗翰早自习迟到了两分钟,薛老师还打电话给李荣惠说明情况。但那天事情发生后,李荣惠再没见过薛老师,她去学校开证明、搬东西,陪同接待的全是陌生面孔。
二审没有开庭,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事实清楚,维持原判”。在拘留中心呆了9个月后,陈司翰于2015年2月被正式转移到少年管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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