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第一至三集总结篇( 二 )


但如果你不编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法官信以为真,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迟海东的理由是他有婚外情,从结婚之日起就一直有婚外情。
为什么要借鹂鹂的嘴?
想象一下,池海东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如果他在法庭上亲口告诉法官他有外遇,如果对方不想离婚,不承认迟海东的自我陈述,迟海东会吃不了兜着走!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如果一个单方声明没有得到对方当事人的承认,没有其他证据的支持,法院是不能接受的。
话说回来,就算焦炎艳顺手收了?法官会怎么想?法官肯定会怨恨这个人,暗暗骂这个人渣;因为焦艳艳对池海东的同情和反感,焦艳艳很有可能不会向双方准予离婚。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办案不仅要考虑法律效果,还要考虑社会效果。如果都判离婚,不管女方的上访和投诉,光是这个案子的社会影响就极其恶劣。案子出来后,那些贪新厌旧的男人,为了快速摆脱老婆,都是这样提出离婚的。法院不是公开鼓励二奶养小三吗?
所以既能增加婚外情的可信度,又能防止法官对自己过于反感。从这个角度来说,编剧虽然不是律师,但还是挺聪明的。
第三,为什么池海东愿意在调解中放弃自己所有的财产,让家里干净?
罗微指责池海东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池海东在追求焦炎艳的时候给焦炎艳写了一封情书,信上说如果他婚后不忠于爱情,他会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给焦炎艳;池海东在微信上和焦艳艳调情的时候,还说如果在外面沾花惹草,就光着身子来。现在池海东有了婚外情,应该履行对焦炎艳的承诺,把自己的财产全部分给焦炎艳。
其实罗鹂的理由很牵强,只要迟海东稍加否认,就可以避免离家出走的命运。
首先是邮件。罗燕没有解释电子邮件的来源,也没有证明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只要池海东对法官说:我不同意电子邮件的真实性,法官不会接受电子邮件的内容。
第二个是微信上的聊天记录。这是池海东和焦艳艳调情时的一个笑话。可以认真对待吗?
再次,如果罗鹂的理由成立,那么迟海东的承诺在法律上称为忠实协议,忠实协议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即使法官接受罗的陈述,他也可能不批准他的要求。所以剧中选择调解结案。作者估计真的没有法官敢判他把自己扫地出门。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资深离婚律师,池海东为什么会认可这些牵强的理由?我觉得主要是基于法律和感情上的考虑。
首先,从法律上讲,即使法官受理了迟海东的婚外情,如果焦艳艳不同意离婚,也不一定会决定准予双方离婚。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审准许双方离婚的情况并不多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常限于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多次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即使法官认为池海东有婚外情,池海东也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婚外情。既然不是重婚,也不是与他人同居,法官可能决定不准予两人离婚,这是迟海东最不愿意看到的。这一刻,池海东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他能离婚。为了达到一审准许双方离婚的目的,焦炎艳在财产分割上做出让步,同意离婚。既然焦炎艳同意离婚,法官不可能不准许双方离婚。
其次,情感上,池海东认为焦艳艳对自己还是有感情的,希望焦艳艳有个新的开始。放弃我所有的财产,就是给焦炎艳看我宁愿放弃我所有的财产也不愿意和你在一起,你会死的。
第四,池海东没有必要选择炸婚外情的诉讼策略。
作为一个从未败诉的离婚大律师,池海东没有理由不承认焦艳艳不愿意签离婚协议的原因:焦艳艳不同意签是因为她还爱着海海东;是她很物质,不能吃苦。结婚以来一直是全职太太,习惯了住豪宅,开名车,穿越名包。而且她知道池海东的财产大部分是婚前财产,对于婚后的财产状况也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她会从一个衣食无忧的优雅淑女变成一日三餐的大妈。以她的性格,怎么能忍受这种生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