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改 北上广深等20市法院请注意 民诉试点新文书样式来了


【民事诉讼法修改 北上广深等20市法院请注意 民诉试点新文书样式来了】由出版社编辑
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书样式,提升文书质量,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关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施行。
在《2016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通知》的基础上,根据试点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共新增修订民事判决、调解、裁定、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15件。
《试点文书样式》含新制作的文书样式12份、对原样式作出修改的文书样式3份,主要包括: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程序转换类文书;小额诉讼程序简化审理、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二审案件独任审理等实体裁判类文书;以及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二审案件独任审理通知书等。
《审判文书范本》的发布,为试点地区人民法院规范制作诉讼文书提供了规则指引和统一标准,有效填补了审判工作文书范本空的空白,有利于提高诉讼文书制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和程序选择权,保障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在文件中指出,各试点地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指导各试点法院严格按照文书样式出具诉讼文书。
对于前期各地已发布的诉讼文书规范性文件,应结合《试点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完善。相关诉讼文书的排版印刷格式继续适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文件
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和分流改革试点文件的样式
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书样式,提升文书质量,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关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在《2016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通知》的基础上,根据试点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共新增修订民事判决、调解、裁定、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15件。“试点文书样式”包括新增文书样式12种、修改文书样式3种,主要包括:小规模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程序转换文书;小额诉讼程序简化审理、一审普通程序独审、二审案件独审等实体裁判文书;以及小额诉讼程序通知书、一审普通程序独审通知书、二审案件独审通知书。
《试点文书样式》的印发,为试点地区人民法院规范制作诉讼文书提供了规则指引和统一标准,有效填补了试点工作文书样式空白,有利于提升诉讼文书制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和程序选择权,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文件中指出,试点地区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引导试点法院严格按照文书样式制发诉讼文书。对于前期各地已发布的诉讼文书规范性文件,应结合《试点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完善。相关诉讼文书的排版印刷格式继续适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法〔2020〕26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
相关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分流改革试点,促进民事诉讼文书有效适应试点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诉讼文书样式,增强文书规范性,提高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分流改革试点相关诉讼文书样式》,现予印发,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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