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租房 南充租房的注意了 与你息息相关 住建部有大动作……

出去努力工作,租房子,是很多人的正常生活。但是如果遇到黑人房东,或者租了不合规的房子,那就太可惜了。
8月,一个朋友告诉我,她在成都租房刚交了一万多元,却要被赶出去?租船公司失去联系,怀疑是带着租金跑了。据悉,自8月份以来,成都已有10多家母租公寓租赁公司跑路。

你说,租房子遇到这样的问题谁不难受?在外面租房子怕什么?怕甲醛超标?害怕租赁贷款?怕AG走低?还是怕短工资长工资?……
租房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
终于,9月7日好消息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对租金和住房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正式制定,将成为住房租赁领域的第一个监管文件。从此,租赁市场划出了一条红线,租赁不再任性!

南充租房 南充租房的注意了 与你息息相关 住建部有大动作……


文章图片

意见稿中提到,租赁住房内部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在租赁期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外,不得单方提高或降低租金;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贷款。据业内人士分析,该条例将有助于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常态化,特别是规范和约束租赁市场主体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租赁市场监管的制度化。
小九的综合意见稿和他关心的租房的几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以下重点内容
关于租金
不得诱导使用租金贷款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胁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贷款。,且不得诱导承租人以租金优惠的名义使用住房租赁贷款,也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赁贷款的相关内容。

南充租房 南充租房的注意了 与你息息相关 住建部有大动作……


文章图片

租金不得单方面提高或降低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但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关于押金
除非双方同意,否则押金不得扣除
同时,出租人收取定金的,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数额和返还时间。除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外,出租人不得扣除或者拖延返还定金。

南充租房 南充租房的注意了 与你息息相关 住建部有大动作……


文章图片

关于租户权益
未经房客同意,房东不得进入
根据《征求意见稿》,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进入租赁房屋。因正当理由确需进入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预约,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
此外,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南充租房 南充租房的注意了 与你息息相关 住建部有大动作……


文章图片

房东不得暴力威胁房客搬走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或者终止的,承租人应当及时腾退租赁房屋,出租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迫承租人腾退。承租人拒绝腾退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依法腾退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租户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网上签订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承租人可以持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居住证,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