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登记备案怎么办 佛山居住证登记


佛山居住登记备案怎么办 佛山居住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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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居住登记办理不通过怎么办?
首先 , 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办理居住证的要求,如果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可以不用等待居住登记半年即可申请居住证:
①社保:缴纳佛山社保已满半年的,即可在申报居住证登记后申请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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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合法所有权房屋:如您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戚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即可在申报居住证登记后申请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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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人 , 只要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申请居住证:
①有合法稳定就业
②合法稳定住所
③连续就读条件
办理居住登记前,需要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
哪些类型的申请者需要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登记,居住房屋出租是指除宾馆、旅店、招待所、公租房外,公民 私有或单位所有的房屋供他人用于生活居住的行为 。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 。
网上办理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登记备案条件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居住房屋权属证明完整的,出租人通过互联网或向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经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审核后,发放《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
(一)出租人合法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三)租赁合同;
(四)《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生综合管理责任书》 。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 , 居住房屋权属证明不完整的,由出租人向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经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审核后 , 发放《出租屋租赁备案证明》 。
(一)出租人合法身份证明;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镇(街道)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情况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三)租赁合同;
(四)《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生综合管理责任书》 。
房屋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自承租人入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申报或到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报送承租房屋的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
承租人变更或者房屋停止租赁的,出租人应当在变更或终止租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申报或到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报送相关材料或信息 。
居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屋或者亲戚朋友家的房屋的,屋主应在入住3天内申报居住房屋登记 。
登记备案材料
到流管窗口申报的 , 提供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