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低保民主评议日程安排和程序 天津民政局低保公示


天津低保民主评议日程安排和程序 天津民政局低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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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低保民主评议日程安排和程序一览
日程安排:
如需要开展民主评议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
参加人员:
民主评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有关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等参加 。
评议程序:
 ?。ㄒ唬┬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应当介绍参加评议人员、评议议程、评议规则、会议纪律 。宣传解读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 说明本次民主评议的主要评议议题 。
 ?。ǘ┙樯芮榭?。入户调查人员介绍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
 ?。ㄈ┫殖∑酪?。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对评议事项进行答辩、解释或说明,并回答评议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退?。酪槿嗽倍云酪槭孪罱刑致邸⑵酪?。
 ?。ㄋ模┩镀北砭?。评议人员对评议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表决 。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决定评议结果 。
 ?。ㄎ澹┬纬山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根据现场评议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作出结论 。
 ?。┣┳秩啡?。民主评议应当有详细的评议记录 。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
相关事项:
对单独登记备案或者在审核确认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再次入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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