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二 )


五、制度衔接要求
 ?。ㄒ唬┳员就ㄖ》⒅掌穑?我市不再开展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工作 。
 ?。ǘ└髑裾棵拧⒄蛉嗣裾ń值腊焓麓Γ⒋澹ň樱┟裎被嵊Φ敝鞫挪?,对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范围的原低收入困难家庭,应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规定指引其依法申请纳入相应救助范围,政策衔接过渡期最长不超过180天 。过渡期内,低收入困难家庭仍继续享受原保障待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范围后,按新待遇执行 。不再符合救助资格条件的,应及时终止其认定资格 。
 ?。ㄈ└饔泄氐ノ挥Π凑铡栋旆ā饭娑笆敝贫ㄗ畹蜕畋U媳咴导彝ズ椭С鲂屠鸭彝ゾ戎呶募蚬ぷ髦敢?。在相关专项救助政策文件未出台前,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参照本市原低收入困难家庭政策享受各项保障待遇,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业务信息系统,畅通数据共享,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易及性 。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有效期5年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号)同时废止 。
广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