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怎么将剩余房源变成保租房 西安怎么将剩余房源变成房产( 二 )


第四条 租赁申请
申请人根据“服务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实时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 , 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按照《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执行 。
同一房源有多个申请人的,运营服务企业按照审核通过时间,依次安排看房选房,直至签订租赁合同 。
第五条 合同管理
 ?。ㄒ唬┖贤┒?。居民选择运营服务企业作为第三方委托运营的,出租人(产权人)、承租人、运营服务企业三方通过“服务平台”签订三方住房租赁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网签备案 。
居民选择将所属住房出租给运营企业并委托企业租赁运营的,双方当事人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网签备案;运营企业将委托住房转租给次承租人时,应依据相关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网签备案 。
 ?。ǘ┖贤毕?。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承租人因工作、生活需要,经与住房租赁合同相对方协商一致后,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第六条 费用收缴
 ?。ㄒ唬┳饨鹗杖?。租金按月或按季度收?。?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租金,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居民选择将所属住房出租给运营企业并委托企业租赁运营的 , 应按照我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将租金及押金纳入资金监管账户 。
 ?。ǘ┓穹咽杖?。居民选择运营服务企业作为第三方委托运营的 , 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在完成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后 , 向运营服务企业支付运营服务费 。
第七条 收费标准
 ?。ㄒ唬┳饨鸨曜?。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租赁运营服务企业可持续、租户可负担”的原则,接受政府指导 。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90%执行 。
 ?。ǘ┓穹驯曜?。运营服务企业应在“服务平台”公示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应低于行业平均标准,鼓励运营服务企业降低服务费标准 。
第八条 运营服务企业权利义务
运营服务企业应遵守国家和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企业承诺书》中有关承诺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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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申请参与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服务;
2.按照运营服务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
3.运营服务企业如不再开展运营服务,与所有出租人协商一致,并选定后续运营服务企业,完成费用清算,经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退出企业库;
4.出租人、承租人有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运营服务企业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人停止实施损害行为;
5.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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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房源核验、房源带看、承租人资格核验、签约备案等;
2.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开展房屋使用情况巡查 , 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记录、上报;
3.开展消防、用电、燃气等安全隐患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相应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租金、水、电、气、物业服务等费用查验;
4.建立投诉处理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5.履行国家和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运营服务企业违反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履行上述义务,视情节轻重,将采取联合失信公示、取消入库资格等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