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2017年度城乡医保新生儿待遇标准 江门市新生儿医保办理


江门2017年度城乡医保新生儿待遇标准 江门市新生儿医保办理

文章插图
待遇标准(如下表):
待遇种类
基层
一级
二级
三级
非定点
住院
基本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元)
200
400
600
700
900
基金支付比例
(超过起付标准部分)
80%
80%
70%
50%
40%
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元)
20万元
大病保险
【江门2017年度城乡医保新生儿待遇标准 江门市新生儿医保办理】起赔标准(元)
1万
基金赔付比例(超过起赔标准部分)
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1万元至6万元
60%
50%
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6万元以上
70%
60%
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元)
10万元
普通
门诊
每年支付最高限额
150元
基金支付比例
55%
特定
病种
门诊
每年累计支付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