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阳江市城乡医保缴费( 二 )


六、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一)符合异地就医的条件: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校学生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 , 回到户籍所在地,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视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且不受半年以上的时间限制 。
3、异地转诊人员:指因疾病需要异地诊治的人员 。
4、急诊人员:包括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统筹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及在异地探亲、旅游途中,在门、急诊就医后根据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意见需立即住院治疗的 。
(二)异地就医备案应提交的资料:
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电子医保凭证)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住地居住证或暂住证或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常住地居委会证明等),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可提供个人承诺书 。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属于在校学生,应提供学生证等能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 。
3、异地转诊人员:具有转诊资质的本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外就医的,需提供居住地或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
4、急诊人员:门、急诊诊断证明资料 。
(三)备案流程:
1、异地转诊人员先由本市具有转诊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材料,然后凭资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窗口、或将资料传真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科室、或通过国家医保APP、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等上传资料至医保信息系统,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资料后为参保人将备案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以保证参保人能实现联网结算 。参保人应提前在入院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
2、急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直接将备案所需资料通过医保经办窗口、电话传真、国家医保APP、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等提交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为参保人将备案资料录入信息系统 。急诊人员须在出院前补办备案手续,出院结算后不得补办备案手续 。
各级经办机构备案传真电话如下:
江城医保分局:0662-3100578
阳春医保分局:0662-7711890
阳西医保分局:0662-5557279
阳东医保分局:0662-6633861
海陵医保分局:0662-3714228
高新医保分局:0662-3822277
(四)备案有效期:
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从备案成功的当日开始计算 。急诊入院后补办备案的 , 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为入院日期 。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当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异地就医备案自动失效 。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具体如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根据居住证或暂住证等证明材料的有效期确定备案有效期 。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属于学生的,根据学生证等有关材料确定有效期 。
3、异地转诊人员:备案一次有效期为90天 。确诊为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或偏瘫导致长期住院的,备案一次长期有效 。
4、急诊人员:当次入院有效 。
七、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政策及待遇标准
(一)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在本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本镇(街道)范围内的门诊定点卫生站看门诊 , 医药费报销50%,一般诊疗费报销70%,每年就诊次数不限 , 门诊报销金额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单次单项检查超过100元的项目不予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