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刑满释放户口恢复办理指引 刑满释放人员户口恢复


汕尾刑满释放户口恢复办理指引 刑满释放人员户口恢复

文章插图
刑满释放-恢复户口办理
办理条件
2003年8月7日前被判处徒刑已经被注销户口,刑满释放或假释、保外就医回原籍入户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上述人员被执行处罚期间原同一户内亲属户口在市内发生迁移的,恢复户口不受区域限制 。
办理材料
1、户口恢复-刑满释放
2、《入户申请审批表》、相关部门作出的刑满释放的判决、裁定、决定、证明书 , 或批准假释、保外就医等法律文书 。
3、居民身份证
4、居民户口簿
5、出生证
6、不动产权证书
提示:以上办理材料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材料根据具体办理窗口可能有所不同 。
办理方式
可在善美村居小程序上预约办事(进入小程序-点击下方办事-搜索要预约的业务),再到预约的派出所窗口办理 。
办理地点
【汕尾刑满释放户口恢复办理指引 刑满释放人员户口恢复】各地户籍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