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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员寻回-恢复户口办理
办理条件
原失踪被注销户口后又重新出现的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
办理材料
1、户口恢复-失踪人员寻回
2、本人现场提交户口申请报告书、拟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户口申请报告书
5、居民身份证
提示:以上办理材料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材料根据具体办理窗口可能有所不同 。
办理方式
可在善美村居小程序上预约办事(进入小程序-点击下方办事-搜索要预约的业务),再到预约的派出所窗口办理 。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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