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卫生人才计划扶持对象和条件 第八批姑苏卫生人才( 二 )


4.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或国外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被SCI收录3篇以上,影响因子6分以上) 。
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 近五年在省部级(县级市、区放宽至地市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担任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具有高水平的本专业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 能带头吸收、消化新技术,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
临床技术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手术类专科:近三年主持四级手术300台以上,完成大型手术或复杂疑难病症抢救年平均30例以上,开展过新技术新业务,应邀参加三级甲等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年平均5次以上;
2.非手术类专科:近三年主持治愈三级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病例600例以上,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年平均30例以上 , 主持开展过新技术新业务,应邀参加三级甲等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年平均5次以上 。
(二)B类特聘人才
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 对本学科有良好的带动作用 。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五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或地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3位),或地市级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前2位);
2.地市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
3.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含候任);
4.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被SCI收录2篇以上,影响因子4分以上) 。
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近五年在省部级(县级市、区放宽至地市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担任专业技术学科骨干 , 掌握代表本专业较为先进水平的技术,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疑难病种诊治能力,能吸收、消化新技术,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
临床技术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手术类专科: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能逐步开展四级手术,近三年主持三级以上手术200台以上,完成大型手术或复杂疑难病症抢救年平均20例以上,应邀参加三级甲等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年平均3次以上;
2.非手术类专科:近三年主持治愈三级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病例500例以上 , 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年平均20例以上,应邀参加三级甲等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年平均3次以上 。
(三)C类特聘人才
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问题的经验及从事一定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 。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参与地市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位),或获得地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前3位),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以上(前3位);
2.地市级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青年人才;
3.担任地市级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委员 。
(四)D类特聘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为首次到我市工作,采用直接认定制,分为一流院校类、市县机构创新类 。
1.一流院校类 。
毕业院校为世界名校(最新THE、QS、U.S. News、上海交大世界大学排行200强)或所学专业为最新教育部学科评估中A档以上(前5%)相应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