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
苏州人才落户申请条件为: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ㄒ唬┰诠ň常┩馊〉醚考耙陨涎徊⑷〉霉医逃垦Ю蝗现さ牧粞嗽保?
?。ǘ┚哂腥罩票究蒲Ю把垦灰陨先嗽保?
?。ㄈ┚哂懈呒蹲ㄒ导际踔俺频娜嗽?。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ㄒ唬┚哂兴妒垦芯可Ю蛩妒垦患耙陨希ê粞嗽保⒏呒蹲ㄒ导际踔俺啤⒐抑耙底矢瘢ㄖ耙导寄艿燃叮┮患短跫坏娜嗽保?
?。ǘ┚哂斜究蒲Юê粞嗽保⒅屑蹲ㄒ导际踔俺啤⒐抑耙底矢瘢ㄖ耙导寄艿燃叮┒短跫坏娜嗽?,年龄不超过45周岁 。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
【苏州人才落户条件一览2020 苏州2020年人才落户的最新政策】四、申请及办理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
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
对拟落户的对象实行公示制度 。
五、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所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研究建立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 。
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
- 苏州人才落户新政哪些人可以落户2020 苏州人才落户新政哪些人可以申请
- 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 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文件
- 苏州个人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方法 苏州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苏州租房合同变更房主需要重新申报吗 苏州租房合同变更房主需要重签吗
- 苏州出租房屋信息申报时间 苏州出租房备案登记
- 苏州房主出租房屋不申报有哪些后果 苏州出租房规定
- 苏州租房登记可以委托代办吗 苏州租房规定
- 苏州出租房屋信息登记地点 苏州房屋出租信息网
- 唯康路北九年制学校规划 苏州唯康路北九年制学校规划图
- 苏州积分入学细则2020 苏州积分入学细则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