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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口:http://www.gccrc.rcsz.gov.cn/Front/FrontPC/RCLJ/SelectAr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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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乐居工程适用于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相关人才,主要包括五类:
1.顶尖型人才(A类) 。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 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2.领军型人才(B类) 。
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等 。
3.拔尖型人才(C类) 。
“四青”人才 。
4.骨干型人才(D类) 。
【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申请对象 苏州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苏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5.储备型人才(E类) 。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各地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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