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扬州医保报销办理指南 扬州医保报销比例2020( 二 )


2、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100—500元之间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600元,二级医院为700元,三级医院为800元 。
报销比例: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0元 , 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10001元以上至2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20001元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
温馨提示:
 ?。?)退休人员在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在职职工自付比例的70%支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在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在职职工自付比例的50%支付 。
五、报销流程:?。?)门诊医保报销流程
报销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 。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 。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 , 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 , 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 , 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
六、报销地点
扬州医疗保险报销地点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