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扬州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扬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扬州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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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扬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1、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个人不缴费;
2、原未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范畴的机关、事业单位等 , 按照省、市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 。
缴费基数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下限按3800元执行 。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1821元执行,下限按4250元执行 。
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
【扬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扬州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缴费地点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高邮市府前街
0514-8461547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0514-8344104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宝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宝应县苏中北路33号
0514-8822741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扬州市各区社保局联系方式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