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邳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邳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邳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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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妥有序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推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工作目标
坚持应保尽保 , 持续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征缴效率,优化缴费服务 , 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低于38.6万人,参保率不低于98% , 续保率不低于90% 。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率稳定在98%以上 。
二、实施内容
(一)征收对象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 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二)征缴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及以上10个档次,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户 。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不超过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
(三)征缴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 , 至2021年12月10日止 。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月至3月) 。细化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广泛动员宣传缴费渠道,全面开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 。
2.集中征缴阶段(4月至9月) 。在前期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展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同步开展基础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以认证促缴费,力争6月30日前征缴率达到70%以上,9月30日前征缴率达到90%以上 。
3.提醒缴费阶段(10月至12月上旬) 。网格化管理员每月定期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各种方式开展缴费友情提示,确保城乡居民在缴费截止期前知晓应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
4.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中下旬) 。开展年终关账工作,对各镇(区、街道)城乡居保参保续保缴费和资格认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
(四)缴费方式
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本着“便捷、高效、易行”的原则,采取“多渠道并行、缴费人自主选择”的模式 , 大力推行“非接触”方式缴费 。主要包括: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缴费、银行自助机缴费,银行批量扣款,以及银行柜面、虚拟户申报缴费,税务纳税服务大厅申报缴费等方式 。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 高质高效推进 。各镇(区、街道)为征缴工作责任主体,具体承担居民参保续保缴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作用 , 引导辖区内居民平稳有序办理参保续保缴费手续,促进城乡居民按时连续参保 。要严格按照市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快进度 , 确保按时完成参保和征缴任务 。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页等多种媒介和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 人人皆知 。要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各网格员要主动、积极引导周围群众尽快熟悉微信、支付宝、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等多种缴费渠道,以“非接触式”缴费为主 , 不断提高缴费效率 。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市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 并严格兑现奖惩 。对续保率达到90%的单位 , 每新增参保1人奖补3元,每续保1人奖补1元 。每认证1名死亡人员,奖补30元;每遗漏1名死亡人员,除追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外,对镇(区、街道)人社服务机构处罚100元 , 罚金从各镇(区、街道)奖补资金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