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2021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方案


2021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2021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方案

文章插图
《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详细政策解读如下:
一、此次办法主要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此次办法的调整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调整了文件名,将我市近3年内出台的人才落户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明确文件名为《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 。
二是整合了人才落户适用范围,将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纳入人才落户的主体政策范畴 。
三是放宽了人才落户的随迁政策,在原有随迁政策的基础上,对高层次人才的随迁政策进一步予以放宽 。
四是优化了技术技能人才申请受理模式,由原来的“人社认证、公安受理”调整为“公安一窗受理 , 内部流转审核”,进一步简化程序 , 便利群众 。
五是调整了政策有效期,将原有的一年有效期修改为三年 。
二、哪些学历型人才符合落户条件?
答:(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
三、哪些技术、技能型人才符合落户条件?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二)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
技能型人才在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政府核发保留的消防员、应急救援员、轨道列车司机、保安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9个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予以认可 。
四、学历型人才落户需提交哪些必备材料?
答: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具体来说: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 , 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
五、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需提交哪些必备材料?
答:对于技术型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