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瓯海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 温州瓯海区2021人才买房政策( 三 )


(九)申请人享受的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不列入人才住房政府优惠政策核查范围 。申请人认购人才住房后 ,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再向本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可按规定提取 。
(十)本公告的人才住房配售房源户型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备案单价以商品预售方案公布的价格为准;开发企业提供的户型图仅供参考,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政府最终审批文件规定为准 。
(十一)具体楼盘项目详情、不利因素、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跟开发企业约定的事项 , 请务必在申报前咨询开发企业或前往售楼处详细了解 。
(十二)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信息,用人单位共担管理服务责任 。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骗取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用人单位和个人 , 依法追回人才住房,并列入人才住房保障政策黑名单和个人征信系统,取消个人和单位此后3年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资格 。
咨询电话:区委人才办88538082,区住建部门88510598 。
附件:
温州市瓯海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docx
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docx
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docx
(XX 单位)符合瓯海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初审条件人员名单公示.docx
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docx
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