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外省人在金华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金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外省人在金华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金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外省人在金华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文章插图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八条规定: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 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