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疫苗接种最新政策 浙江疫苗接种方案 浙江省疫苗接种规定( 六 )


(九)Hib疫苗 。
1.疫苗种类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Hib疫苗)、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Hib)、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DTaP-IPV/Hib) 。
2.接种程序 。
不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同规格含Hib成分疫苗适用的年龄范围、接种程序不同,应按照疫苗说明书要求接种 。
(十)水痘疫苗 。
1.疫苗种类 。
水痘减毒活疫苗(VarV) 。
2.接种程序 。
需接种2剂次 。
12月龄-12周岁儿童:在12-18月龄可接种第1剂次,建议满15月龄时接种 。第2剂次在满3周岁接种,在4周岁前完成 。18月龄以上未接种过水痘疫苗的儿童,应尽早接种第1剂次水痘疫苗,并在满3周岁后接种第2剂次(与前1剂次间隔至少3个月);已经接种过1剂次的4-12岁儿童,应尽早接种第2剂,与前1剂间隔至少3个月 。
13周岁及以上人群:建议第2剂次与第1剂次间隔在8周以上(最短间隔至少4周) 。接种剂量为0.5ml,皮下注射 。
(十一)戊肝疫苗 。
1.疫苗种类 。
重组戊型肝炎疫苗(HepE) 。
2.接种程序 。
适用于≥16周岁易感人群的接种 。推荐用于戊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重点高风险人群,如畜牧养殖者、餐饮业人员、学生或部队官兵、育龄期妇女、疫区旅行者等 。接种3剂次,免疫程序按0,1,6月接种方案进行 。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 。
(十二)流感疫苗 。
1.疫苗种类 。
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冻干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LAIV3),其中IIV3有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裂解疫苗包括0.25ml和0.5ml两种规格,亚单位疫苗包括0.5ml一种规格;IIV4为裂解疫苗,包括0.5ml一种规格 。
2.接种程序 。
IIV3:0.25ml规格裂解疫苗接种对象为6月龄-35月龄儿童 , 按照不同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疫苗说明书接种1或2剂次 , 接种剂量为0.25ml,肌内注射 。0.5ml规格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接种对象为≥36月龄儿童及成人,具体按疫苗说明书执行,接种1剂次,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亚单位疫苗为肌内或深度皮下注射) 。
IIV4:接种对象为≥36月龄儿童及成人 , 具体按疫苗说明书执行,接种程序为1剂次,接种剂量为0.5ml , 肌内注射 。
LAIV3:接种对象为36月龄-17岁的儿童和青少年,接种程序为1剂次,接种剂量为0.2ml,鼻内喷雾接种 , 每侧鼻孔内喷0.1ml 。
(十三)肺炎疫苗 。
1.疫苗种类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V23)、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PCV13) 。
2.接种程序 。
(1)PPV23:推荐用于≥2周岁的易感人群以预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和相应血清型引起的系统性肺炎球菌感染 。接种1剂次 。一般无需再免 , 易感人群或体内抗体滴度显著下降者(如肾病综合征、肾衰或器官移植者)若需再免,应距前1次接种5年后再接种1次 。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或皮下注射 。
(2)PCV13:接种剂量为0.5ml , 肌内注射 。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载体)接种对象为6周龄-15月龄的婴幼儿,原则上要求在6月龄内完成3剂次基础免疫(每剂次间隔4-8周),12-15月龄加强免疫1剂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TT载体)接种对象为6周龄至5岁的儿童,其免疫程序为:6周龄-6月龄的婴儿 , 基础免疫接种3剂次,间隔1-2个月,12-15月龄加强免疫1剂;7-11月龄的婴儿:基础免疫接种2剂次 , 间隔2个月,12月龄后加强免疫1剂次;12-23月龄的幼儿:接种2剂次,间隔2个月;2-5岁的儿童:接种1剂次 。
(十四)狂犬病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