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疫苗接种最新政策 浙江疫苗接种方案 浙江省疫苗接种规定( 五 )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JE-L)、乙型脑炎灭活疫苗(JE-I) 。
2.免疫规划程序 。
JE-L需接种2剂次,基础免疫为8月龄,2周岁时加强1剂次 。接种剂量为0.5ml,皮下注射 。
3.其他事项 。
(1)如有青海、新疆和西藏地区无乙脑疫苗免疫史的居民迁居我省时,建议接种1剂JE-L 。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JE-L 。
4.补种原则 。
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JE-L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12个月 。
5.替代原则 。
(1)JE-I可用于8月龄-10周岁儿童,基础免疫注射2剂次,首剂次接种后间隔7-10天注射第2剂次,加强免疫2剂次:2周岁和6周岁各1剂次,第2剂次和第3剂次接种间隔为1-12个月,第3剂与第4剂次接种间隔≥3年 。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 。(2)对无条件完成全程接种JE-I的儿童,建议参照以下程序:①对于只接种1剂JE-I的,至少间隔一个月后 , 接种2剂JE-L(2剂间隔至少1年);②对于接种过2剂JE-I的 , 2周岁接种1剂JE-L(与上剂次JE-I间隔至少1年);③对于接种过3剂JE-I的,6周岁接种1剂JE-L(与上剂次JE-I间隔至少1年) 。
6.非免疫规划疫苗 。
JE-I可用于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基础免疫应注射2剂次,初免后第7天注射第2剂次,基础免疫后1个月至1年内加强免疫1次 。可根据当地流行情况在基础免疫后的3-4年再加强1次 。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接种JE-I 。
(七)含流脑成分疫苗 。
1.疫苗种类 。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SV-A)、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SV-AC)、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SV-ACW135Y)、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MPCV-AC) 。
2.免疫规划程序 。
MPSV-A接种2剂次,分别于6月龄、9月龄各接种1剂次 。MPSV-A两剂次间隔≥3个月 。接种剂量为0.5ml,皮下注射 。
MPSV-AC接种2剂次,分别于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次 。MPSV-AC两剂次间隔≥3年 , 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接种剂量为0.5ml,皮下注射 。
MPSV-AC第1剂次与MPSV-A第2剂次,间隔≥12个月 。
3.补种原则 。
(1)<24月龄儿童补齐MPSV-A剂次 。
(2)≥24月龄儿童不再补种或接种MPSV-A,仍需完成两剂次MPSV-AC,其中如未接种过MPSV-A,可在3周岁前尽早接种MPSV-AC;如已接种过1剂次MPSV-A,间隔≥3个月尽早接种MPSV-AC 。
(3)补种剂次间隔参照本疫苗其他事项要求执行 。
4.替代原则 。
(1)MPCV-AC:可替代MPSV-A,6月龄开始接种2剂次,或3月龄开始接种3剂次(见疫苗说明书),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 。可替代MPSV-AC,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
(2)MPSV-ACW135Y:可替代MPSV-AC,≥2周岁儿童及成人的高危人群使用, 初次免疫2-3年后可再次接种 。接种剂量为0.5ml,皮下注射 。
(八)甲肝疫苗 。
1.疫苗种类 。
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HepA-L)、甲型肝炎灭活疫苗(HepA-I) 。
2.免疫规划程序 。
(1)HepA-L:18月龄接种1剂次 。接种剂量为0.5ml或1.0ml,按照相应疫苗说明书使用,皮下注射 。
(2)HepA-I:共接种2剂次,18月龄和24月龄各接种1剂次 。接种剂量为0.5ml,肌内注射 。
3.其他事项 。
注射免疫球蛋白后应间隔≥3个月接种HepA-L 。
4.补种原则 。
未接种甲肝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HepA-L进行补种 , 补种1剂HepA-L;如果使用HepA-I进行补种 , 应补齐2剂HepA-I,接种间隔≥6个月 。
如已接种过1剂次HepA-I,但无条件接种第2剂HepA-I时,可接种1剂HepA-L完成补种,间隔≥6个月 。
5.非免疫规划疫苗 。
HepA-I:成人型HepA-I接种对象为≥18周岁人群,接种 2剂次 , 间隔≥6个月,接种剂量为1.0ml 。肌内注射,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接种Hep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