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 陕西职业技能提升公共服务系统( 四 )


2.参训人员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 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
(三)鼓励开展培训管理服务外包 。各地可利用第三方优质资源力量组织实施开班申请、补贴审核等培训管理服务,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短缺问题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目列支 。
(四)鼓励参加职业培训 。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等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在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参加线上培训期间仅给予生活费补贴) 。
(五)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 。各地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受理审核补贴资金,不增加审核环节,不提高补贴申报门槛,确保各项培训政策迅速落实落地 。要充分利用“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 , 提高培训服务水平,为用人单位和各类劳动者享受培训补贴提供“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等便捷服务,加快资金支出速度 。
五、认真组织落实
(一)全面落实政策 。各地要全面落实本通知和职业技能提升各项政策,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 。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职业(创业)培训补贴从专账资金支出 , 与职业(创业)培训相关的其他补贴按规定渠道列支 。
(二)加快资金支出 。要加强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以最短时间完成培训申请、补贴审核拨付等工作 。要充分发挥补贴预拨政策作用,符合规定的,及时预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立专账资金使用与就业补助资金挂钩制度,未实现专账资金支出目标的,下年度扣减就业补助资金分配额度 。
(三)保障资金安全 。加强资金监管,每年对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一般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 。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陕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 陕西职业技能提升公共服务系统】附件:陕西省职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