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 陕西职业技能提升公共服务系统( 二 )


(二)制定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各市依据《基本标准》制定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
1.本地培训课时 。以基本课时为基准 , 结合实际增加或减少培训课时,作为各职业(工种)的本地培训课时 。本地培训课时应不高于基本课时的30%,不低于基本课时的50% , 下调后的本地培训课时不得低于40课时 。基本课时不超过40课时的不得调减 。
2.本地补贴标准 。根据基本补贴和本地培训课时调整情况确定本地补贴标准,本地培训课时比基本课时增加或减少的,本地补贴标准应同向增减,但可不与课时调整成严格正比例关系 。
有培训需求但未纳入《基本标准》的职业(工种) , 可参照《基本标准》同类职业(工种)制定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
(三)落实本地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标准 。
1.根据培训效果分类执行补贴标准 。除有单独培训补贴标准的培训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本地企业职工培训根据培训效果确定补贴标准 。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课时按本地培训课时执行,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本地补贴标准执行,仅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 , 按本地补贴标准的50%执行;岗前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分别按该职业(工种)初级工(或该职业(工种)最低等级,下同)本地培训课时和本地补贴标准的80%执行 。
2.科学分配课时 。在岗职工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的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课时原则上各占50% 。根据各职业(工种)差异,可调整理论授课课时和实际操作课时占比 , 其中,理论授课课时不得低于总课时的30% 。实际操作课时可包括企业职工在岗训练课时 , 该类课时不得超过实际操作总课时的50% 。职工岗前培训以实际操作为主 , 可视情安排理论授课时间 。
(四)落实本地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
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职业(工种)范围内组织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不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目录清单限制 。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的补贴课时和补贴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有关规定执行,从专账资金列支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地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课时按该职业(工种)初级工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规定的课时执行,培训补贴以培训班次为单位,按以下规定分类核算确定 。
1.培训就业率低于30% 。培训后3个月内该班次就业率低于30%(不含)的,该班次就业人员可享受培训补贴,其余人员均不给予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按该职业(工种)初级工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
2.培训就业率高于30% 。培训后3个月内该班次就业率高于30%(含)的,该班次培训合格人员均可享受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应不低于该职业(工种)初级工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具体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培训就业率超过30%的幅度,区分不同档次制定 。
未制定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市(区)落实以上(三)(四)两项政策时,应以《基本标准》代替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以上规定执行 。
(五)提高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标准 。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其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1万元 。2020年1月1日后开展的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可按提高后的补贴标准执行 。
(六)增设培训补贴项目 。
1.职业技能竞赛培训补贴 。对承担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国赛)的我省选手训练单位,按训练选手人数分类对训练单位给予职业技能竞赛培训补贴 。世赛或国赛项目选手的训练单位,按所训练选手每人5万元给予补贴;所训练选手代表我省参加世赛国家选拔赛或国赛的训练单位,按参赛选手每人10万元给予补贴;所训练选手入选世赛国家集训队的我省训练单位 , 按入选国家集训队选手每人35万元给予补贴;所训练选手代表国家参加世赛的我省训练单位,按参加世赛选手每人50万元给予补贴 。以上补贴叠加发放,从专账资金列支 。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