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硕博倍增人才补贴政策解读 嘉兴市硕博倍增计划政策解读


嘉兴硕博倍增人才补贴政策解读 嘉兴市硕博倍增计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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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力度引才
1.吸引硕博人才来嘉挂职(兼职) 。对来嘉挂职(兼职)的硕博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财政给予企业50%的补助(博士最高8万元/年、硕士最高4万元/年) , 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 。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的,给予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的补贴 , 按原渠道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2.吸引博士来嘉从事博士后研究 。对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两站一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给予每年7万元科研经费补助、5万元生活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 。对新建成“两站一基地”的用人单位 , 给予建站单位30万元、建基地单位20万元的资助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3.吸引硕博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 。面向“双一流”高校推出公务员择优选调招考计划,储备党政后备人才 。每年赴重点高校开展招聘及宣传活动,推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招录长效机制 。通过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聘用人员,博士可聘任为事业单位7级管理职务,硕士可聘任为事业单位8级管理职务 。符合事业单位“专才特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嘉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工资外津贴,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4.吸引硕博人才来嘉企业工作 。对来嘉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财政给予一次性聘用补贴(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和3年内工资外津贴(博士1000元/月、硕士600元/月) 。对其中具有博士后证书的博士,再给予最高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
5.支持企业招引硕博人才 。对企业自费参加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的外出招揽硕博人才活动的,由当地财政根据企业实际支出给予招聘补助:江浙沪地区(除嘉兴市外)500元/次,华东地区(除江浙沪外)1000元/次 , 国内其他地区2000元/次,国外最高3万元/次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
6.建立全球硕博人才招募机制 。整合我市海内外引才机构资源,加强与“双一流”高校合作对接,全市每年举办海内外硕博人才招聘活动不少于50次 。对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邀请来嘉参加大型人才交流活动的硕博人才,根据人才所在区域给予补贴:江浙沪地区(嘉兴市外)500元/人,华东地区(除江浙沪外)1000元/人,国内其他地区2000元/人,国(境)外最高5000元/人 。建立硕博科技镇长团,招募优秀硕博人才到我市镇(街道)、平台挂任科技镇长 , 开展科技人才工作,由当地财政给予不低于3000元/月的工作补助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二、拓展渠道成才
7.鼓励校校联培硕博人才 。鼓励在嘉高校与“双一流”高校联合培养硕博研究生 , 按照经培养且毕业当年在嘉工作或创业的毕业生人数,由财政给予在嘉高校育才奖励 , 其中: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 。新引进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分校、研究生院或特色学院的 , 经认定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政府综合支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支持校企联培硕博人才 。鼓励本地企业与“双一流”高校等共建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对经教育部门认定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地、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基地 , 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高校80万元、企业20万元)、最高50万元(高校40万元、企业10万元)的资助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