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硕博倍增人才补贴政策解读 嘉兴市硕博倍增计划政策解读( 二 )


9.鼓励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 。对在2022年底前新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企业在职员工,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0.建立硕博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 。对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和在企业工作满2年(事业单位满3年)的硕士,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申请认定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1.支持硕博人才来嘉创业 。对硕博人才来嘉创业的,其项目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 , 最高可给予500万元的创业资助,并根据人才需求为其推荐配备创业导师、创业助理 。对符合条件的硕博人才,还可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享受最高10万元的创业补贴、最高6万元的创业场所租金补贴、最高300万元的创业贷款等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
12.推动优秀青年硕博人才国际培养 。每年择优选派10名40周岁以下博士和20名35周岁以下硕士赴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开展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财政给予人才所在企业最高50%的经费资助 。事业单位按原渠道列支 。(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外侨办、市人力社保局)
三、优化环境留才
13.发放购房(安家)补贴 。对来嘉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在嘉兴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对其中海归博士再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安家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
14.发放租房补贴 。对来嘉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在嘉兴租房(未购房)的 , 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博士25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对硕博人才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
15.提供落户优惠 。对新引进的硕博人才,准予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落户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
16.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硕博人才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 构建有利于硕博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四、其他
【嘉兴硕博倍增人才补贴政策解读 嘉兴市硕博倍增计划政策解读】在嘉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是指在2017年1月1日后与我市用人单位初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在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