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时效 借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


借款担保时效 借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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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时效 借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1、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 , 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