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电动车戴头盔规定+处罚标准+实施时间 南京电动车戴头盔规定2021


2020江苏电动车戴头盔规定+处罚标准+实施时间 南京电动车戴头盔规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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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 , 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
该条例中关于佩戴头盔的规定如下: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
处罚方案: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实施时间:2020年7月1日起 。
其他部分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 ,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使用满十年;
(二)违反本条例拼装、改装或者加装;
【2020江苏电动车戴头盔规定+处罚标准+实施时间 南京电动车戴头盔规定2021】(三)制动、鸣号、灯光及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