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是多久 南京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是多久 南京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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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不超过5年 。
2.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经认定的人才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
初次承租期满后,承租人需续租的,应于租赁期满3个月前分别向市住保中心和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符合保障条件准予续租的 , 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注意:
新就业人员承租期与续租期累计不超过4年,且续租期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 。
具体配租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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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的,一般应配租一居室,两人户中有异性子女或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配租二居室;
2.人口在3人及以上的 , 配租二居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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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左右
2.宿舍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