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有时限吗 唐山市生育保险
问:唐山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有时限吗?
经核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23〕1号)规定:“因母婴原因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每次补贴最高支付120元;统筹区内的女职工按照国家、省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时限为自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 , 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哪些?
(1)生育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唐山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有时限吗 唐山市生育保险】(3)生育津贴 。(除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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