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深圳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在民事案件的实践中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比较常见的适用案件主要有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 以及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应该严格参照规定来处理 。【深圳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 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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