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开封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开封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 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拓展资料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 。
【开封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有什么特殊规定吗?】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 ,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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