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温度 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温度 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温度 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劳动强度指数
Ⅰ~15
Ⅱ~20
Ⅲ~25
Ⅳ~25
Ⅰ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 , 相当于轻劳动 。

Ⅱ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 , 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
Ⅲ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
Ⅳ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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