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居民 洛阳稳定住所市

洛阳市居民 洛阳稳定住所市

城镇地区稳定居住(市(县)内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房屋买卖协议和收据 , 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之一);

(4)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关系的,通过相关信息核查双方亲属关系 。
办理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9]64号) 。
办理程序:户籍民警受理后,由社区民警出具房屋标准地址,户籍民警将所需材料录入电子档案 。
办理权限:派出所户籍民警 。
【洛阳市居民 洛阳稳定住所市】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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