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邢台市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调整后 , 邢台市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由23种增加到30种(病种见下图)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照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按照限额进行报销;患多种诊慢性病的,全年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
二、血友病县域外报销比例80%、县域内报销比例85%,慢性肾功能衰竭70%,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和重症精神病按报销比例60%,肺动脉高压报销比例70%,起付线400元;以上病种与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合并计算进行报销 。
【邢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关政策的通知】
文章插图
推荐阅读
- 河北省第三代社保卡 邢台第三代社保卡相关问题解答
- 社保卡到期需要更换吗? 邢台市社保卡到期需要更换吗
- 邢台社保卡更换有关问题说明 邢台市医保卡补办
- 邢台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电话 邢台信都区社保卡办理中心
- 邢台社保卡到期后如何更换 邢台市社保卡补办
- 邢台市社保卡服务网点 邢台社保卡服务网点一览
- 邢台关于提前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4-5月养老金的温馨提示
- 养老金缴费中断怎么办 邢台养老保险缴费中断了怎么办
- 河北养老保险断交有什么影响 邢台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有什么影响
- 邢台享受社保待遇人员社保卡到期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