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季珠海市中小学转学插班申报条件是什么?



2024春季珠海市中小学转学插班申报条件是什么?
香洲区中小学申报条件
公办学校
香洲区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凤山街道等区域范围 。
本部分中所述“香洲辖区”“香洲区”“我区”“区”所指范围均指在以上范围内 。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转学插班 , 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 下同) 。
1.具有香洲区户籍 ,目前在香洲区外学校就读 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

2.具有香洲区户籍,目前在香洲区内民办学校就读 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
3.申请香洲区内特定公办学校间转学插班的在校学生,已在香洲区公办学校就读 , 由城区学位高度紧张学校申请到有接收能力学校(指当年有新开年级学校、年级扩班学校、或城郊学校),可视情况办理(此类情况须携对应学区的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招生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
【2024春季珠海市中小学转学插班申报条件是什么?】4.没有香洲区户籍但已享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 的在校学生 。此类学生仅可申请在政府购买学位的且有接收能力的民办学校间转学插班 。须通过“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招生系统 ”报名,并由区教育局审核资格条件 。
民办学校

香洲区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凤山街道等区域范围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珠海高新区,鹤州新区(筹) 。
本部分中所述“香洲区”“我区”“区”“本区”所指范围均指在以上范围内 。
金湾区中小学申报条件:
1.金湾区户籍生:目前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已在金湾区公办学校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房产,房产所在的新学区与原学区距离过远且房户一致的学生 。
2.政策性照顾生:金湾区内符合珠海市、金湾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和在金湾区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籍子女 。
高新区中小学申报条件:

鹤洲新区中小学申报条件
一体化区域—“洪保十”片区 公办中小学插班招生范围
鹤洲新区(筹)洪湾保税十字门北片区(原保税、洪湾、十字门片区):保税区域(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保税区北部生活区、保税区北片区)、十字门北片区、洪湾区域(洪湾商贸物流中心、洪湾片区,含洪湾港区、洪湾渔港、洪湾通关中心、洪湾村、部分红东村)等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海岛片区:万山镇、桂山镇、担杆镇) 。
鹤洲新区(筹)一体化区域—“洪保十”片区公办学校:珠海保税区第一小学、珠海市十字门小学 。
本部分中所述“鹤洲新区(筹)”“我区”“区”所指范围均指在以上范围内 。
斗门中小学申办条件
公办中小学申报条件
1.斗门区户籍类学生 :在斗门区外学校、斗门区内民办学校、斗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六年级、九年级学生除外) 。
2.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符合珠海市、斗门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六年级、九年级学生除外);已在斗门区内公办中小学就读的,不得再次申请 。
民办中小学申报条件
1.斗门区户籍学生 (六年级、九年级学生除外);
2.珠海市内斗门区外户籍生 (六年级、九年级学生除外),父母一方在斗门区有半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六年级、九年级学生除外),父母一方在斗门区有半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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