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新乡职工因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ㄒ唬┥ピ岵怪鹞?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新乡市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新乡职工因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ǘ┕┭资舾艚鸢凑罩肮け救斯ぷ实囊欢ū壤⒏梢蚬に劳鲋肮ど疤峁┲饕罾丛础⑽蘩投芰Φ那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ㄈ┮淮涡怨ね霾怪鸨曜嘉弦荒甓热钦蚓用袢司芍涫杖氲?0倍 。
相关阅读推荐
?
?
?
推荐阅读
- 新乡工伤基金能报销哪些费用 新乡市工伤定点医院
- 绍兴嵊州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材料
- 新乡参加职工大额医疗有什么好处 新乡市职工医保大额报销
- 新乡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可以报销多少
- 新乡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怎么办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新乡医保报销流程 新乡怎么办理零星报销
- 大同流产多少钱 2023大同女职工流产假可以休息几天
- 淄博企业职工可以申请低保吗 淄博什么条件可以办低保
- 尿毒症有退休工资可以申请低保吗 有退休工资可以申请低保吗
- 扬州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怎么就诊 扬州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怎么就诊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