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户籍管理条例 泸州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户口迁移

泸州市户籍管理条例 泸州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户口迁移

泸州允许户口迁入的情形:
一、购房迁入
因在本市城区或城镇购买营业房、住宅房(含“二手房”)及其它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以及政府享受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可申请将购房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入我市 。
二、结婚迁入

男女双方因结婚迁入户口 。
三、直系亲属投靠迁入
夫妻投靠,子女与父母(岳父母)之间的相互投靠 , 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相互投靠(城镇投靠农村除外) 。

四、近亲属及其他亲属投靠迁入
投靠人以被投靠人的兄弟姊妹及其子女、父母的兄弟姊妹及其子女等近亲属或其他亲属关系申请投靠迁入户口 。
五、引进人才迁入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学历者,获得初级技术职称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嘉奖者,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 , 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户口落户,也可在工作地城镇亲友处投靠落户 。
【泸州市户籍管理条例 泸州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户口迁移】六、投资经商迁入
在我市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 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可在营业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的公共户口落户,也可在营业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城镇亲友处投靠落户 。
七、进城务工人员迁入
在我市城区或城镇所在地务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的务工人员,可以用工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的公共户口处落户 , 也可在城镇亲友处投靠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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