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基本常识有哪些
【协议离婚基本常识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 。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2、审查;3、批准 。
(四)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夫妻关系解除 。离婚证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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