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制毒物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量刑标准是:
【走私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53)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151)一百五十一条、第(152)一百五十二条、第(347)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 , 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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