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有什么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费有什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推荐阅读
- 异地该怎么起诉离婚
- 因家暴离婚 孩子怎么办
- 结婚半年离婚彩礼返还吗
- 吉林农担为什么都需要子女签字
- 窦唯和高原为什么离婚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 离婚起诉书找谁写
- 孩子六个月离婚怎么判
- 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 离婚后夫妻的债务要怎么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