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核材料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走私核材料罪法定刑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核材料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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