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宅基地面积标准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 。市辖区及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下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 , 与已婚子女合住并且总人数在6人以上(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一户只计算一次)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上的县级市 , 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
【江苏宅基地面积标准】2、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时,宅基地面积须按上述标准核减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