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文章插图
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推荐阅读
- 梦见离婚是什么意思 梦见离婚有什么预兆
- 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 离婚后怎么增加子女抚育费
- 婚内房产单独所有离婚后如何分割
- 第二次离婚起诉多久才能结案
- 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 刚接完婚生完小孩离婚后怎么判
- 离婚后双方签的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 关于分居满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 男方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