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的几项原则
【数罪并罚的几项原则】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 , 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 。
1、吸收原则:对于数罪中有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 , 采取吸收原则;另外 ,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 , 执行有期徒刑 , 也是吸收原则的体现 。
2、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 , 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 , 或者在总和刑以下 , 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 , 决定执行的刑期 , 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 。
3、并科原则: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 附加刑仍须执行 , 即对判处附加刑的 , 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 附加刑仍须执行 , 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 , 合并执行 , 种类不同的 , 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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