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推荐阅读
- 如何起诉讨债向法院提起诉讼讨债
- 所有借贷都受到法律保护吗
- 刑事诉讼法案例的裁判原则是什么
- 民间经常使用的抗衰防老方子[方一]
- 中国民间故事好句 中国民间故事好句有哪些
- 刑事诉讼法呈请搜查书是什么意思
- 刑事诉讼证据的作用
- 工程款拖欠如何诉讼
- 法院判决诉讼离婚时的标准有哪些
- 借贷记账法下的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