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指因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推荐阅读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从何时开始
- 交通事故认定类型有什么
-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怎么实行
-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如何赔偿
- 外资公司工厂关闭怎么补偿 原来是这样赔偿的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会出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 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 车祸后如何赔偿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