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新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是:
【新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按以下规定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设区的市近郊区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 。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 。
(三)青苗补偿费 。按一季产值补偿 。
(四)附着物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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